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晋投采公[2018]043
项目名称:青山湾花园消防喷淋维修施工项目
现对青山湾花园消防喷淋维修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晋投采公[2018]043)作如下更正:
问题1:根据我方现场勘查,管道在小区内室外安装需要砌筑砖混支墩,部分过路管需要对路面开挖及修复,招标清单均为考虑此工程量,会造成将来结算总价增加,此工程量是否可以在实际施工工程中计价并纳入结算总价?
回答:可以,具体做法如下: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原则为:由承包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及原招投标文件的计价条件及方法编制报价,经发包方、审计部门审核后按投标让利幅度作为结算价。按中标总价与标底总价的计算投标优惠让利幅度(扣除暂列金额计算让利幅度)。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均须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并提供预算书及工程方案待发包人、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一概不予结算。
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审计、承包人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原则上应附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青山湾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晋投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4日